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实验实训仪器、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,进一步完善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,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善率和使用率,保障教学、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实验实训仪器、设备维修管理必须贯彻艰苦奋斗、勤俭办学的方针,反对铺张浪费,从实际出发,充分发挥校内技术人员的优势,适当引进校外维修力量,尤其是供应厂家的维修力量,对全校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进行维修。
第三条 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维修实行归口管理、分级负责。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归口管理部门为实验实训教学部,各使用教学单位负责实施。
第四条 实验实训仪器设备使用教学单位职责
1. 制定本单位仪器设备维护、保养与维修的相应制度,做好日常的维护、保养。保障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,对精密贵重的仪器要定期检测、维护,并做好维护检测检修的记录。
2. 仪器设备需要作维修时,应及时进行维修,本单位不能维修的应及时报修,以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。
第二章 维修范围及原则
第五条 实验实训仪器设备正常损坏和使用磨损,维修费用在教学仪器预算经费中开支。
第六条 各教学单位项目中所用到的仪器设备需要维修,应由项目经费中开支。
第七条 属违反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损坏或丢失零配件,按《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》执行。
第八条 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,使用教学单位直接或通过国有资产部与厂家联系,请供应商进行维护、维修。
第九条 对于已到寿命周期年限,无修理价值或维修费用超过原价50%的仪器设备,原则上不予修理。
第十条 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的仪器设备的产品说明书、合格证、保修单、图纸,应由专人保管存档。
第四章 仪器、设备维修申报程序
第十一条 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,应由实验技术人员检查维修,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装仪器设备。实验技术人员检查维修仍不能正常运行方可向实验实训教学部报修。
第十二条 报修的程序
1、各教学单位填报《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申报表》,审批流程参照《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。
2、各教学单位做好维修记录和维修验收,并归档备查。实验实训教学部定期对维修记录进行检查,并对记录进行复制存档。
第十三条 对于大型仪器设备或精密仪器,各教学单位专业人员如有自行维修设备的能力,可报实验实训教学部,由实验实训教学部组织使用部门、国资部一起对该设备的维修故障等情况协商一个维修价格,报分管院长同意后,由使用单位自行维修并到财务处报账,维修费用分配,由使用部门商定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实验实训教学部。
附: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申报表
管理单位 |
| 填报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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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主任(负责人) |
| 实验室名称及编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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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器设备名称/资产编号/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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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器设备状态描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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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单位意见 (调研过程及维修金额) |
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|
实验实训教学部意见 | 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|
国有资产部意见 | 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|
主管校长批示 | 签字 年 月 日 |
财务主管校长批示 | 签字 年 月 日 |
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会议纪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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